天津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通告

来源:天津生态局       2020-11-20

天津报废车补贴政策公布,提前办理报废最多可补贴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8〕26号),按照《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要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车辆提前淘汰,明显降低营运车辆污染物排放水平,通告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在国发〔2018〕22号文件印发(2018年6月27日)后经拆解公司拆解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营运:《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标注为货运和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具有《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还需回收《道路运输证》。

凡属下列情形的车辆不予补贴:

1.机动车所有人为市、区级党政机关和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

2.强制报废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或在通告之日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

3.2020年4月27日后将机动车使用性质由非营运变更为货运或者危化品运输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办理时间

补贴受理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17:00止。

拆解公司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

(三)补贴标准

2020年12月31日17:00前受理的淘汰车辆

二、补贴申请程序

为保障补贴款项发放及时准确,本次补贴款项由市道路运输局通过在中国建设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进行支付,淘汰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19.150.86.133:8091

三、补贴时间

天津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金额计算时间以拆解公司受理时间为准,即拆解公司审核车辆所有人提交资料并完成受理的时间。请广大车主提前注册申请,尽量避免在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两个时间点申请交车,若因集中排队造成拆解公司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受理,补贴标准发生变化,由车辆所有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特殊情况说明

1. 拆解公司所提供的各种表格均为免费供应,不应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 因遗失等原因造成要件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要件,以免影响受理。

3. 单位或者个人如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96880

   2)淘汰车辆信息管理系统:

    段舰航 13129944730

    陈玉龙 18622552884

    孙晨钊 1863092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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