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提前报废淘汰车辆最高可领补贴14000元

来源:艾特大象       2020-11-16

承德市有这项补贴可以申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淘汰更新可以领补贴了,最多可领取14000元!

如果你符合条件领取,千万别错过了,这份领取指南给你送上!

 

一、政府补助范围和标准

凡在承德市登记注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淘汰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的奖补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奖补政策:

1.强制报废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含)以前;

2.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属于被盗抢的,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3.车辆缺失机动车五大总成的;

4.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5.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车辆所有人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或财政补贴的单位和机构)的;

 

二、补贴奖励标准

补贴按车辆注册年限,车型等因素确定我市淘汰车补贴标准,2020年10月31前受理的淘汰车辆按补贴标准发放,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淘汰车辆按补贴标准减半发放申请期限本补贴实施时间为2020年5月8日(以机动车回收日期为准)至2020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销日期为准)。

三、奖补业务受理时间

业务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5月31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2021年及以后年度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不再给予财政奖补。

 

四、资金申领及拨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机动车所有人按国家相关规定报废车辆,到本市具有合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交付拟报废车辆,并由该企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第二步:机动车所有人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二联、《机动车查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交管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

第三步:机动车所有人持相关材料到行政审批部门注销《道路运输证》,并开具《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列入本次淘汰范围内的车辆,对注销前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类违章免于处罚)

第四步:机动车所有人持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设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兑付窗口填写《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奖补申请表》(样表见附件), 并办理申领手续。

 

五、申领补贴需要携带资料

1.《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财政奖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车辆所有人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并附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的报废车辆照片(显示报废车辆牌照、全貌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定标识物)。

4.《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行驶证标明为营运车辆但没有《道路运输证》的情况,经当地交公安部门确认后,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作为淘汰报废证明)。

6.与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同名的银行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金核发

财政奖补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公统一办理:

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申请奖补车辆的排放标准是否属于国三及以下范畴进行审核确认。

2.商务部门负责对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进行审核确认。

3.交管部门负责对申请奖补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进行审核确认。

4.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申请奖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进行审核确认。

5.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报废车辆是否属于申领奖补范围和奖补标准进行审核确认。

6.财政部门负责将奖补资金拨付由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发放单位并清算。

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奖补款由各县(市、区)按批次公示并发放奖补资金,直接支付给机动车所有人。

 

七、申请补贴材料受理的地点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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